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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從7月1日起允許一些外國人員團體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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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民航局(CAAT)宣布將允許一些外國人員團體進入泰國,包括在泰國與外國政府之間特別安排之下的外國客人。

泰國觀光局(TAT)很高興分享泰國民航局的最新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將允許一些外國人員團體進入泰國。

泰國民航局於2020年6月29日公布“關於飛往泰國的國際航班許可條件的通知”,有關自2020年4月3日所發佈的先前通知,對進入泰國的所有國際航班實行臨時禁令以預防和控制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大流行。

根據泰國民航局表示,由於在許多外國國家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現況仍然嚴重,因此有必要根據主管人員或傳染病控制人員的篩檢能力,來採取措施限制前來泰國的旅遊,以便有效地控制和預防泰國的新疫情。

泰國民航局特此就允許飛機在泰國飛越、飛入或飛出、以及起飛或降落的條件發佈通知,從2020年7月1日起開始條件如下:

1. 當泰國民航局允許時,下列飛機將被允許在泰國的一座國際機場上空飛過、飛進或飛出,以及起飛或降落:

  • 國家或軍用飛機
  • 緊急降落飛機
  • 技術降落無需下機之飛機
  • 人道主義援助、醫療和救援飛機
  • 遣返班機
  • 貨運班機

2. 泰國民航局將允許客機在泰國的一座國際機場上空飛過、飛進或飛出,以及如果機上乘客或人員屬於下列類別之一時可從泰國國際機場起飛或降落:

  • 泰國國民
  • 豁免人士或是受敬重人士、獲准、或是受總理之邀、或是如有必要,解決緊急狀況的負責人員主管進入泰國。如此考量、許可或邀請可能因指定條件和時間限制而改變。
  • 泰國國民之非泰國國籍配偶、父母或子女。
  • 持有有效居留證或許可證,在泰國居住的非泰國籍國民。
  •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或允許在泰國工作的非泰國籍國民,包括他們的配偶或子女。
  • 必要的貨物航班並在完成後立即返回。
  • 執行任務的航班成員進入泰國需要許可,並有明確的返回日期和時間。
  • 經泰國政府當局核准的教育機構的非泰國籍學生,包括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
  • 在泰國需要醫療服務的非泰國籍國民及他們的隨從。然而,這不應包括COVID-19的醫藥治療。
  • 外交使團、領事、國際組織、政府代表、在泰國工作之外國政府機構中的個人,或外交部
  • 允許的其他國際機構中的個人,包括他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 在特殊安排之下與外國國家一起被允許進入泰國的非泰國籍國民。

3. 在第2條之下進入泰國的飛機和乘客或人員必須遵守泰國移民法、傳染病法、空中航行法以及緊急情況下公共行政緊急法令等之下授權人員的條件、時間限制和規則。根據主管人員或傳染病控制人員的篩檢能力以及檢疫隔離設施的安排,來預防疾病以及進入泰國的組織人數。

 

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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